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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新人要当心试用期变成“白用期”

作者: 时间:2021-02-15 点击数:


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同比增加40万人,就业形势严峻。进入毕业季,告别校园走入职场的毕业生要完成从学生到劳动者的身份转变。那么,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找工作、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关键词:三方协议

毕业生小李在毕业时获得某网络公司的软件开发助理工程师职位,并签订了学校、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三方协议。其后,小李顺利入职该公司。半年后,小李发现,其他非应届毕业同事都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工资、社保等内容。于是,小李要求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则称,签订了三方协议,就已经订立了劳动合同。

法官释疑

小李的遭遇具有一定代表性。应明确的是,三方协议并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劳动合同,它主要用于毕业生还未毕业时明确就业去向,同时作为报到和办理户口、档案关系的法律依据,一般由毕业院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共同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等权利义务签订的合同文件。用人单位不得以三方协议替代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五方面问题: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可能承担支付一定时间段双倍工资的惩罚。

第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需要认真阅读各个条款。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有些用人单位会利用劳动者在签约时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的情况,在工作内容、地点和时间等条款中规定单方变更的权利,或约定较为宽泛的工作内容、多个工作地点、多种用工时间等,不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了解签约用人单位的名称。实践中,用人单位因投资关系形成关联企业用工的情形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用人单位特意成立无实际偿付能力的公司,用以签订劳动合同,规避其用工风险。

第四,部分用人单位会利用其缔约优势,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明确约定,并设立大量违约金条款。对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仅能就支出培训费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以及约定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等两种情况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第五,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法有权持有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

关键词:试用期

毕业生小马与某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半年。在小马入职四个月时,公司以小马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法官释疑

实践中,有不少企业出于试用期工资相对较低、员工为争取留用而工作更为积极等心态,恶意利用试用期制度,意图使用“廉价劳动力”,这是毕业生初入职场时最容易遭受到的用工“陷阱”之一,小马就可能遭遇了此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以下试用期规范,毕业生在求职时可明确拒绝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行为:

首先,试用期有期限的上限限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此处的同一用人单位包括了关联企业,以防用人单位为规避此项规定而由关联企业续签试用期的情形。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次,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试用期员工合法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正式员工无异,用人单位无权因自身原因随意开除试用期内的员工,否则将可能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最后,试用期工资有法定最低要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关键词:保证金

毕业生小周接受了某销售公司提供的职位,但在签约时,公司表示,入职需要先进行一个月的销售能力培训,以帮助他了解公司产品、胜任销售工作。为防止小周无故辞职,浪费公司的培训投入,需要其先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法官释疑

本案中小周遇到的情况,同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少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将身份证或毕业证等证件交给单位保存,或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担保,约定劳动者工作满一定期限后返还。还有部分不法企业以此为手段骗劳动者交纳费用后侵吞,这种情况已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及时报警。

劳动合同法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明确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行为:

第一,用人单位无论是基于何种考量,均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用工期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有的用人单位在用工期间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薪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对此,应结合具体原因和具体情况判断。但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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