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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20-10-23    阅读:

 

泉美院学〔2020〕16号

 

                PG电子平台关于

 

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系、相关处室: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0号),评选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了更好的完成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20192020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均应在学生所在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如在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可放宽到3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其它方面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下载乐鱼体育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20192020学年两学期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均应在学生所在专业前30%,优秀学生干部可放宽到40%;如在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可放宽到60%,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其它方面非常突出指的是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下载乐鱼体育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4号);

7. 完成学费缴交,未完成学费缴交且没提出困难申请并办理缓交手续的不得参评。在一学期内迟到4次或者旷课2节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不得参评。

二、评审程序

1. 参评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有关表格;

2. 各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者进行评议,依据分配名额提出初步人选;

3.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组织对各系报送的人选进行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审定后,在学院内公示5天。

三、有关要求

1. 因本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已于期初开展了一定的部署,请各系于1026日前把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2. 今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流程不变,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线上流程通过“福建助学”APP辅助完成(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1),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通过系统辅助完成,相关申请表仍需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3. 各系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坚持评审原则,严格评审程序。通过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全院学生中倡导争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申请审批流程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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