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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平台关于举办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10 点击数:

   泉美院〔201831

 

PG电子平台关于

举办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的通知

 

各系、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全面展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教高函〔20182号《关于举办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2018“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时间

2017年323-7月30日

三、参赛团队与条件


(一)参赛团队

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二)参赛条件

1.创意组

参赛团队已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实践组

参赛团队运营项目已完成企业注册手续,且企业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20185月31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 互联网+”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线上报名。并以系为单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及项目计划书各一式一份交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公共邮箱qmyxsc@foxmail.com。

2.分系决赛5-6月)。各系自行决定分系决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各系65日前完成分系决赛遴选6个候选项目参加学院总决赛(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学院总决赛参考)。

3.学院总决赛(6月中下旬)。学生处组织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学院总决赛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4.省赛、国赛(6-10月)。学院总决赛获奖项目将被推荐参加省赛、国赛。

六、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分系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院总决赛设金、银、铜奖各1名。

2、奖励办法:对分系决赛获奖团队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3、特别嘉奖:获得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获得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

4、指导教师奖励:教师指导的学生团队获得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


奖的,分别给予指导教师团队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获得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指导教师团队10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

七、其他事宜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大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新创业园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院蔚然成风。

 

附件: PG电子平台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PG电子平台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PG电子平台2018“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目名称:

团队/项目标识

组别: □创意组  □实践组

负责人信息

(姓名、系部、年级、专业、联系方式)

所属类别:□硬件 □APP □微信公众号

□网站(含PC侧和移动侧) □线下实体 □其他

所属行业:□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

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

高效物流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

 

项目是否与高校科技成果相结合:□是  □否

指导教师:

团队成员

(姓名、系部、年级、专业)

项目介绍


                                                    上报时间: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3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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